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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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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确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洪泽县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认定? 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时,应当提供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二、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如何确定? 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 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按照不同救助项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确定。 什么是家庭可支配收入?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至少最近6个月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1.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 2.经营净收入: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生产成本和税金后所得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按月领取的各类社会养老保障金;辞退金、保险索赔、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居民家庭间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接受馈赠收入、继承收入等。 5.经认定应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四、哪些情况下获得的收入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1.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和护理费; 2.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4.因公(工)负伤、死亡人员的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非因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费; 5.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医疗救助金 6.见义勇为奖励金; 7.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 8.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教育奖学金、助学金,寄宿生生活 补助费 9.依法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其他收入。 五、什么是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建设征地农转非等原因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安置补助费、拆迁安置房屋货币补偿收入等;借出款、储蓄性保险本金、投资本金及其他借贷收入等。 申请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婚姻状况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证等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低保家庭提交“低保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职工家庭提交“特困职工证”;各种收入凭证;单位出示的证明类材料留原件。 七、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家庭的认定程序有哪些? 由户主(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情况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填写《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和《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申报表》;住房保障部门填发受理通知单;将申请材料移交申请高良涧镇。 2.社区受高良涧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经预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填写《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高良涧镇。 3.高良涧镇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就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初审,并将申请名单再次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由镇在《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上出具意见。 4.县民政局对经高良涧镇上报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进行复核审定。对拟审定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当在其居住地公示5天,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在《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收入认定意见,集中转交县住房保障部门。对复核后存在疑问的家庭,县民政局可以单独或在有关部门、高良涧镇的配合下进行再次调查取证。对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移交原受理部门,以便通知申请人。 审批管理机关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申请证明材料不全的除外)。 八、如何确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过程公正、公平、有序? 1.建立城市家庭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审核信息系统,有效利用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及有关机构的数据,实现信息共享,方便信息比对和核查,建立科学、高效的收入审核信息平台。 2.县民政局及高良涧镇应当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 3.申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核定的家庭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待遇的,由县民政局取消已出具的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并记入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相关单位不如实提供申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核定的家庭及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城市家庭收入审核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县监察局加强跟踪和监督,确保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认定过程公平、公正、有序。设立有关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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