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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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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洪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8月20日印发了《洪泽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洪政发〔2013〕9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整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和享受社会保障,促进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加快城市化进程,努力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 二、我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的目标是什么? 从现在开始至2015年底,用近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岔河、三河、共和等镇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成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的高标准农田,促进区域内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民进入城镇集中居住,加快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我县是如何部署“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 成立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项目申报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安置区的规划选址工作;城市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置区的建设和项目区农民进城购房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岔河、三河、共和等镇负责项目的全面实施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配合各实施镇,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有那些具体实施步骤? 共分五个步骤,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分别为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拆迁协议签订及安置房建设阶段、宣传发动及拆迁安置阶段、土地整治工程阶段、项目验收工作阶段。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阶段(2013年7月—2013年8月)。拟定工作计划、全面进行部署、排定工作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政策,召开全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推进大会,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各实施镇根据县出台的相关政策,细致认真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农户理解、支持我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2.拆迁协议签订及安置房建设阶段(2013年9月-2014年8月)。对于进县城集中安置农户,做好规划选址和安置房建设工作。对于进集镇集中安置农户,各实施镇自行在镇区集中安置。 3.宣传发动及拆迁安置阶段(2013年9月-2014年10月)。各实施镇根据有关政策全面测算安置费用,制定安置方式,真正做到拆迁和补偿安置透明、公开和人性化,促进农户及早签订拆迁协议。农户得到妥善安置后,各实施镇立即全面开展拆迁复垦工作,确保2014年10月全部拆迁复垦结束,达到省市验收标准。 4.土地整治工程阶段(2014年9月-2015年6月)。通过平整土地、疏沟填塘、铺设道路、修闸放涵、架设桥梁、建设防护林、整理弯沟曲河等,达到田成方、林成网,田、林、路配套,沟、渠、田衔接,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田间小气候,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土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项目区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通过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的“灌、排、降、蓄”功能,使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发展。 5.项目验收工作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结束后,各实施镇要对照省国土部门验收标准,抓紧完善内、外业资料。县国土局组织专家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初步验收,项目通过县级初验后,由县国土局提请省市对我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总验收。 五、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方案》也出台了多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宣传引导,畅通知情渠道和诉求表达渠道,做好群众工作,用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用耐心工作感化人心,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制定符合规定的配套政策,确保工程建设“零信访”、“零上访”,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2.加强资金投入。通过整合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县级安排的农林水利配套资金等,集中用于项目区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县政府对农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收取的相关费用,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尽量降低安置房建设成本。对项目区建设中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新增指标优先用于被拆迁农户安置房和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3.加强督查考核。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相关的考核奖励办法,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考核,监督检查。一方面,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强化工程进度,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任务;另一方面,坚持阳光操作,政策透明,保证建设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对推进中因主观因素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和违规操作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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